「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有转公务员,有转企业,但退休人员将受

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 「改革」事业单位改革 , 有转公务员 , 有转企业 , 但退休人员将受到影响 。 事业单位|公务员|企业|退休人员|改革|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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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有转公务员,有转企业,但退休人员将受

▲▲ 「改革」事业单位改革 , 有转公务员 , 有转企业 , 但退休人员将受到影响▲▲

事业单位的改革只涉及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是绝对不会改变单位性质的 , 这一点还请各位已经退休的老同志放心 。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只是针对在职人员进行的 , 无论是单位的整合、划转、取消 , 还是单位性质的转变、人员身份的转变 , 都只针对在职人员 , 已经退休的人员仍然会保留原来的身份和退休工资待遇 , 不会随着单位的改革而重新认定 。 事业单位的改革对大家影响比较大的 , 主要就是涉及到单位性质的转变 , 比如 , 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或者转为企业管理 , 以及参公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属性转为纯事业单位 。 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由于涉及到人员身份以及工资待遇等切身利益的变化 , 大家都是比较关心的 。 如果参公事业单位直接转变成了行政单位 , 大家肯定都是乐意接受的 , 因为很多人会随之由参公身份转为公务员身份 。 而如果参公事业单位转化为事业单位的话 , 就像题主提到的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话 , 肯定会有部分人员随着单位的改革而转变为事业身份 。 不过身份的转变只是针对在职人员进行的 , 对退休人员没有任何影响 。 人员身份转变以后 , 编制就会转为事业编制 , 工资也会转为事业工资 , 晋升方式也会转为管理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方式 。 而退休人员在退休以后 , 所有的退休待遇都已经纳入了社保基金统一发放 , 与原单位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 主要由当地的人社部门、社保部门管理 。 退休人员原来是公务员身份的 , 退休以后仍然是会是公务员身份 , 原来是事业身份的 , 退休以后也只能是事业身份 , 那些参公人员退休以后 , 完全按照公务员的待遇执行 , 也不会随着单位的改革而转为事业身份 。 总之 , 事业单位的改革只针对在职人员 , 参公单位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后 , 退休人员是不受任何影响的 。 自2018年以来 , 事业单位改革在各地循序渐进的推行着 , 有关事业编人员能否转公务员编的讨论从未停止过 。 2018年3月4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 , 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参公单位有三种类型 , 分别是:党委群团参公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 , 这三类参公单位 , 分别有不同的改革趋势 。 党委群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完成之后 , 体制内的机构规范为行政部门是公务员 , 使用行政编制 。 党委群团组织 , 和行政部门一样 , 机关全部使用行政编制 , 不再像以前一样 , 因为编制限制 , 一些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 , 是参公事业单位 。 党委群团的参公 , 和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没有什么区别 , 都是使用行政编制 , 身份和流动没有什么限制 。 行政类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类单位中 , 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被过渡为参公事业单位 。 但在机构改革之后 , 事业单位只承担公益服务职能 ,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将其行政权力剥离出来 , 全部划归机关承担 。 这类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 因此也不再保留参公事业单位属性 。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随着行政执法综合改革 ,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整合后 , 体现综合行政执法功能 。 由于行政执法类职能 , 主要由县区承担 , 而县区的行政编制总量控制 , 行政编制短缺 , 改革后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 , 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 而不是成为行政机关 。 根据辽宁省的改革实践 ,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不再参公 , 以前参公人员暂时保留参公身份 。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 ,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 不构成商业目的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 , 请在30日内与小编联系 , 小编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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