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小区“廉政调查”:业委会主任承认分500元 街办责令整改( 五 )

“这笔钱是分两次分的 。 ”张某某介绍 , 第一次由包括主任在内的7名业委会成员和临时秘书王某某共8人每人分了500元 , 第二次除业委会成员夏某某、喻某某两人平时参与工作少未再分配外 , 其余6人每人分了653元 , 两次共7918元 , 与虚报的7920元金额接近 。

此前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 , 业委会出纳张某某、临时秘书王某某两人均承认分得1153元 , 业委会成员夏某某承认分得500元 , 业委会主任潘某某、会计李某某、业委会成员阙某某、黄某某、喻某某等5人则坚决否认参与分钱 。

乐山小区“廉政调查”:业委会主任承认分500元 街办责令整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