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前夕一批特赦对象被依法释放( 二 )

  “经过综合评定 , 我们认为田某服从管理 , 学习认真 , 态度端正 , 在班内能够帮助学习吃力的罪犯学习 , 综合表现良好 , 无违法违纪行为 。 ”天堂河女所副所长张拥春说 。

  2019年6月底 , 田某在所内每晚组织集体观看新闻联播时获悉了特赦这一消息 。 “看到自己符合‘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 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监禁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特赦条件 , 我非常高兴、非常激动 。 ”随後 , 田某就书写了申请书 。 2个月後 , 她迎来了人生的转折——特赦申请获批 。

  田某告诉记者 , 被赦了刑并不意味着赦了罪 , 以前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伤害要用一生来弥补 。 “在女所的这些日子 , 女儿有了很大改变 。 长大了 , 也懂事了 。 ”从山西老家赶来接女儿的田某父亲告诉记者 , 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让一家人中秋前夕可以重聚 , 万分感激 。 “我一定会倍加珍惜 , 履行好做父亲的责任 , 引导她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 ”

  同样属於特赦决定中第七类罪犯的张某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监禁2年4个月 , 罚金3万元人民币 , 刑止日期为2020年3月29日 。

  海南省三江监狱刑罚执行科副科长吴清东告诉记者 , 特赦对象张某海在服刑前主动将诈骗犯罪赃款7万元退给受害人并取得谅解;在三江监狱服刑期间做到认罪服法 , 服从民警管教 , 遵守各项监规制度 , 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教育学习和生产劳动 , 没有发生违纪违规的行为 。

  张某海获特赦後的心情非常激动:“国家越来越强大 , 社会越来越进步 , 感谢国家和政府给我这次机会 , 早就盼着回家的一天 。 最想跟爸爸、妈妈、弟弟、外婆一起吃一顿中秋团圆饭 , 我现在特别想吃妈妈做的鱼 。 ”张某海说 , 家里已经买好了月饼等他回家团圆 。

  每逢佳节倍思亲 。 现年77岁的乌尼某某做梦也没有想到 , 有生之年还能和家人再次团聚 , 还是在中秋佳节到来之际 。 2016年7月15日 , 乌尼某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监禁十年 , 那种绝望让他一度有了轻生的念头 。

  9月3日上午 , 四川甘孜监狱内 ,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袁军宣读了对乌尼某某的特赦裁定 。

  已经在监狱中度过了三年多时间的乌尼某某激动得有些声音发颤 。 他告诉记者 ,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 意识到自己符合第六类标准时 , 简直不敢相信 。 “监区干部也为我感到高兴 , 家人和乡亲们得知後也特别的高兴 。 虽然我犯了罪 , 国家依然没有放弃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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