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香港法治内核当有硬度!违法行为不应受认同及支持( 八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案以及香港本地的《宣誓及声明条例》 , 即便这些议员最终不被定罪判刑 , 也可能触及违反誓言的违法性而受到法律追惩和政治问责 。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

在程序上是经过立法会的秘书处 , 通知立法会主席 , 某个议员已经被定罪了一个月以上的监禁 , 然后由立法会主席决定要不要把这个作出一个提案 , 就是让全体的议员去投票看有没有三分之二去通过 , 去褫夺他这个人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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