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打着环保旗号影响养猪大计!两部门出手( 二 )


 「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打着环保旗号影响养猪大计!两部门出手

▲▲ 「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打着环保旗号影响养猪大计!两部门出手▲▲

数据显示 , 母猪和生猪存栏持续下降 , 截至今年7月 , 生猪存栏同比下降32.2% , 能繁母猪同比下降31.9% 。

一些地方政府划定禁养区 , 取缔养猪场 , 也成为生猪存栏下降的原因之一 。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公司研究员贾生元介绍 , 《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 , 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区域 , 禁止建设省级政府确定规模养殖标准以上的养殖场 。

现实情况是 , 禁养区却成为了一些地方环境治理的“利器” 。 浙江大学教授罗安程介绍 , 一些地方政府于是打着环保旗号 , 利用划定禁养区 , 挤压和限制包括生猪在内的畜禽养殖业发展 。 如

将所有河流湖库周边200米、500米划定为禁养区 , 将铁路公路沿线一定范围划定为禁养区 , 将自然村划定为禁养区 , 还有个别县区打造“无猪县” 。

以致广大农户对环保的政策也产生了误解 , 认为搞环保就是禁止养猪 , “环保禁养”、“环保清拆”等说法比较普遍 。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上述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了视频会 , 明确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 , 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 。 绝不能打着环保的旗号 , 借改善环境质量之名 , 随意扩大禁养区的范围 。

苏克敬表示 , 要立即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的情形 , 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 。

于康震表示 , 农业农村部下一步配合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 , 进一步明确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要求 , 加强禁养区划定情况的备核 , 对禁养区内易地搬迁的规模养殖场 , 要求地方落实养殖用地 , 优先支持异地重建 , 避免“一关了之” 。

液态粪肥还田不是排污

我国畜禽粪污产生量巨大 , 每年达38亿吨 , 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率不足70% 。 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 , 畜禽养殖业COD排放量占农业源排放总量的96% , 占全国总量的近一半 。

山东省农科院研究员盛清凯介绍 , 据了解 , 一些地方常常将沼液等液态肥视为污水 , 将还田视为向农田排污 , 而予以禁止 , 还有的将液态肥还田混同于灌溉或排放污水 。 这些误解 , 都对粪污资源化渠道的畅通产生了不良影响 。 盛清凯建议 , 应正确判断沼液等液态粪肥还田的性质 , 不是排污、不是灌溉 , 而是施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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