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法制日报:清除校外培训班里的“危险者”( 五 )

无独有偶 。 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 , 宜兴市某培训机构老师袁某利用职业便利对7岁女学生实施猥亵 。 宜兴市检察院在全面审查案件后 , 认定袁某犯猥亵儿童罪 。 之后 ,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量刑建议 , 建议法院在判处刑罚外 , 对被告人袁某判处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3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 2019年4月 , 法院一审判决袁某犯猥亵儿童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两年 , 并支持了检察院禁止从业的量刑建议 。

培训机构监管亟需加强

采访人员查阅相关材料得知 , 对于绘画、音乐、舞蹈、书画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 按规定 , 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 不要求必须取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证 。 市场监管部门将其作为一般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进行审批登记和监管 , 在申请登记过程中 , 不会对该类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设备设施 , 师资力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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