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法制日报:清除校外培训班里的“危险者”( 六 )

“在这类机构从业的教职人员素质往往是鱼龙混杂 。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蒋亚芳表示 。

根据2018年8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 , 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 , 且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知识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

《无锡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明确 , 非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教师应持有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资格证 。 现实中 , 一些“兴趣班”类的培训机构招聘“老师”门槛很低 , 一些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也未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书 , 甚至未接受过正规艺术培训的均可上岗 , 个人品德和教学质量无从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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