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侮辱救火牺牲英雄烈士,海南一男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二 )

9月24日 , 万宁法院公开宣判由万宁市检察院提起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 来自海南省万宁市的李某安因在微信聊天群侮辱火灾中牺牲的英雄烈士 , 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 并没收扣押在案的手机一部 。

今年3月30日 , 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发生森林火灾 , 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 。 4月4日 , 被告人李某安在467人的微信聊天群《体彩聚缘¥囍讯中奖》中其他成员发布、吊唁海南省陵水籍烈士骨灰接送回家的视频时 , 故意用昵称“苏静”、“风调雨顺”两个微信号多次发表“这种人死了买过瘾的”、“这种人死了我开心”、“死的好”等侮辱烈士的言论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李某安的不当言论受到微信群其他成员的谴责与抵制 , 被踢出该微信群 。 2019年4月7日 , 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 , 李某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 2019年8月22日 , 李某安在当天的《法制时报》上公开刊登道歉信 , 为其侮辱烈士名誉的行为向烈士、烈士家属及社会公众表示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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