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纪检干部履职划“红线”

  新华社西安9月29日电(记者陈晨)为监督对象通风报信、打 调查组工作人员个人资讯……在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 , 纪检干部违规打 、干预案件的情况偶有发生 。 陕西省纪委近日出台规定 , 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划出“红线”:违规打 、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 , 将被登记在案并追究责任 。

  新出台的《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 、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要求 ,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不得超越职权、违反工作程序打 、探询正在办理或尚未公开的工作情况 , 不得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 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请托违规办事 。

  《办法》规定 , 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以及巡视巡察、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打 情况的;为监督对象或涉案人请托、说情、打招呼等10种情形 , 属於打 、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 为他人工作安排、岗位调整、职务晋陞等事项打招呼 , 谋取关照等6种情形 , 属於请托违规办事 。

  陕西省纪委明确 , 纪检监察干部遇到上述行为的 , 应当予以拒绝 , 及时向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填写报告备案表 。 对於出现这些违规行为的干部 , 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或者组织处理 , 直至党纪政务处分 。 应当报告未及时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也将被给予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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