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四川:对三州及扩权县每对独生子女父母每年补助25元( 五 )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 由国家确定基础标准 , 中央财政按基础标准80%补助我省;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为省与市县财政共同事权 , 由省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 省级财政对三州及扩权县每对夫妇每年补助25元 , 对其余地方每对夫妇每年补助15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补足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住院护理保险 。 为省级财政事权 , 由省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

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包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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