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猪]“咸猪手”入刑成现实,法制日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10月15日上午 , 上海公交“咸猪手”第一案开庭 , 在地铁上连续对女性乘客伸出黑手的被告人王某某 , 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罪名是强制猥亵 。

从8月底 ,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引发舆论关注 , 到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6个月有期徒刑 , 人们期待已久的“咸猪手”入刑终于成为了现实 。

公交“咸猪手”是女性的噩梦 , 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有多严重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 , 人们的认识始终停留在“无法可依”的层面上 。 在公共汽车、地铁上猥亵女性一直被认为是性骚扰 , 而性骚扰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 也就无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 在实践中 , 公安机关对公交“咸猪手”只能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 , 最多是进行治安处罚 , 而真正追究“咸猪手”刑事责任的 , 上海的这个案子的确是第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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