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7年近六千名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坚持疑罪从无,彰显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披露 , 2013年至2019年3月 , 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对587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 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 这一看似简单的数字背后 , 蕴含着新中国司法改革的艰辛历程;也用鲜活的数字 , 展示了新中国司法和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更加昭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 , 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巨大成就 。

法律人不会忘记 , 自1983年开展“严打”后 , “基本事实清楚 , 基本证据确实”的“两个基本”办案原则 , 一度成为政法机关办案的准则 。 众多政法机关和干警 , 运用这一准则办理刑事案件 , 虽然出于“非常时期”社会治安治理的“非常状态”需要 , 客观上也起到了及时有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 维护社会治安的效果 。

1997年9月 , 党的第十五大报告提出:“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 尊重和保障人权 。 ”人权保障首次被写入党的正式文件 。 2004年3月 , “人权保障”首次载入宪法 , 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与此同时 , 相应的条文也明确规定“证据不足 ,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 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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