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有了“管线新规” 污水厂固废厂等应迁出

  南北长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五四大街等43片历史文化街区内 , 今後无论是架空线入地、增设综合管廊 , 还是安装新路灯 , 都将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 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已对外发布 , 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污水厂固废厂等应迁出

  本市老城中 , 有30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布在二环以内 , 房屋密集 , 道路普遍较窄 。 规范指出 , 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现状已存在的大型市政设施 , 应进行统筹优化 , 提出调整措施 。 其中 , 历史城区内不应保留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场)、区域锅炉房、高压输气与输油管线和贮气与贮油设施等环境敏感型设施;不宜保留枢纽变电站、大中型垃圾转运站、高压配气调压站、通信枢纽局等设施 。

  历史城区内不应新设置区域性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站点 , 直接为历史城区服务的新增市政设施站点宜布置在周边地带 。 有条件的历史城区 , 应以市政集中供热为主;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历史城区宜采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热 。

  入地管线依种类排位置

  规范提出 , 历史文化街区管线综合规划应与街区保护规划相一致 , 应依据路网情况、道路宽度及周边用户需求等因素 , 合理规划各条道路下的管线种类和规模 , 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 , 尽量避免将各类管线集中布置在道路宽度较窄的路段 。

  管线宜采取地下敷设的方式 , 如何敷设 , 要根据道路宽度、管线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 。 比如 , 宽度在3米以下的道路 , 一般可布置给水、污水管线;宽度在3米至4米的道路 , 还可以布置电力或资讯管线;宽度在8米至10米的道路 , 雨水、电力、资讯、燃气、热力等管线均可“入地” 。 规范特别指出 , 宽度在10米以下的道路 , 不应设置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 。

  “入地”的深度也有限制 。 比如 , 电力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为0.5米 , 给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则规定为1米 。

  施工过程中 , 自道路中心线向两侧建筑方向 , 工程管线宜按污水、雨水、热力、燃气、给水、电力(路灯)、资讯管道的顺序依次排列 。

  胡同上空繁密的电话线、网线、有线电视线等架空线 , 经常涉及二三十家不同的运营商 。 规范指出 , 如果每一家运营商都要建设自己专用的资讯管道 , 现实条件无法满足 。 因此资讯管道必须统筹建设 , 各家运营商有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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