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新规下月实施( 二 )

  目前 , 职工购买部分限制交易类房屋时提出公积金贷款需求的情况增多 , 且预计未来购买此类房屋的职工家庭将持续增长 。 考虑到这类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迫切需求 , 本次贷款新规新增了部分限制交易类房屋公积金贷款业务 。

  贷款新规规定 , 职工拟购房屋按照深圳市房屋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一定年限内限制转让、仅限於向特定对象转让或存在其他类似情形的 , 职工可以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按照《深圳市房屋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及本次贷款新规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贷款 , 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

  规范拆迁和回迁房屋公贷申请

  据了解 , 目前深圳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中 , 拆迁房屋往往涉及到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需要注销抵押权的情况 。 为妥善解决该问题 , 保障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 , 有效防范贷款资金风险 , 此次贷款新规对拆迁房屋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前注销抵押权业务予以规范 , 明确规定对於公积金贷款尚未清偿 , 因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需要拆迁抵押房屋并注销抵押权的 , 公积金中心在抵押人或第三人重新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应当予以协助 。

  此外 , 对於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房屋新购面积而出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 新规明确 , 在职工、项目实施主体或开发单位按照《深圳市房屋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及本次新规要求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 , 公积金中心可以受理其贷款申请 。

  违规提取公积金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据介绍 , 提取新规针对失信违规骗提的职工限制提取和实施联合惩戒 。 明确违规提取房屋公积金的职工 , 公积金中心在确认违规提取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职工房屋公积金提取申请;职工违规提取房屋公积金逾期仍不退回的 , 公积金中心应当将其资讯列入严重失信行为 , 依法将资讯报送相关部门 , 实施联合惩戒 , 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或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 , 进一步规范房屋公积金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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