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无锡塌桥事故再追问:货车不超载就亏本?( 五 )

  赵建才分析说 , 只罚款不卸载 , 先罚款后上路 , 以及不规范使用票据等个别现象 , 表明违法车主和执法人员存在一种违规违法的利益关系 , 无形中降低了行政处罚标准 , 超载和罚款双向受利益驱动 , 一方愿意多拉货 , 一方愿意多罚款 , 罚款成本又加剧超载 。 其结果可能越治越超 , 陷入恶性循环 。

  王金伍介绍 , 随着近年来反腐和执法监督的加强 , 执法人员当面收钱的情况少了 , 而“黄牛”向货车司机收钱的情况多了起来 。 “比如超限 , 根据公路法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但有的地方通过‘黄牛’就可以把这笔钱降到几千元甚至几百元 , 进了私人的腰包 。 ”

  “黄牛”往往在执法部门扣车的停车场周围活动 , 有些猖獗的 , 成立了群 , 散发名片 。

  2017年11月中下旬 , 交通运输部曾成立4个暗访组 , 对河北、天津、山东、河南、湖北、辽宁等6省(市)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工作开展了暗访 。 暗访组在对天津、河北等部分货运路段暗访时发现 , 有“黄牛”通过现场设点分别在高速公路上道口和下道口收取“带路费” 。 “黄牛”向驾驶员指明行车路线 , 并告知其如遇到执法人员对该车检查时 , “黄牛”会帮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 暗访组对河北省某治超站暗访时发现 , 有私家车带领超限车队通过治超站 , 执法人员未予检测 , 暗访人员通过向治超站周边群众了解 , 该站存在“黄牛带车”现象 , 每辆车缴纳100元 , 可顺利通过该检测站 。

  “‘公路三乱’表面上是由司机和车主承担 , 最终会通过运费 , 在物价上体现出来 , 实际是由社会公众共同来承担的 。 ”王金伍说 , “违法超载超限的车主为了把这笔钱挣回来 , 超载也会更加严重 。 ”

  不超载就亏本?

  2004年 , 时任原交通部部长的张春贤在一次讲话中说 , 当时的道路超载极为普遍 , “严重的地区 , 几乎所有的货运车辆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超限超载行为 , 汽车装得比火车皮还要多 。 ”他表示2000年以来 , 有关部门和地方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 , 取得了一定成效 。 但由于超限超载涉及面广 , 治理难度大 , 加之利益驱动 , 特别是源头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 使超限超载成为一个“顽症” , 有“愈演愈烈”之势 。

  长期以来 ,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据车辆轴荷和路桥承载能力进行超限管理 , 公安部门负责按照行驶证标注载质量进行超载管理 , 标准不统一 。 直至2016年“史上最严治超新政”发布 。

  源头问题成为“新政”关注的焦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