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县政府违法拆除赣江一码头遭起诉

  南昌县政府违法拆除赣江一码头遭起诉

  继去年12月6日江西省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被告南昌县人民政府拆除原告南昌县东新港埠有限公司位于该县东新乡东岳村肖家圩南段的东新码头行政行为违法之后 , 原告随之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被告赔偿东新码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

  今年10月23日下午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对这起行政赔偿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庭审 。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旁听了此案 。

  据了解 , 一个月前的9月10日 , 南昌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情况说明》 , 不再将东新码头列入补偿范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