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文明行为入法,《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年1月施行( 六 )

亮点一:聚焦重点热点 不搞“大而全”

不文明行为包罗万象 , 完全界定清楚很困难 。 《条例》聚焦重点热点问题分类施策 , 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时代要求”“自贡独有”角度出发 , 梳理出需要重点治理的3大类(文明出行、文明停车、文明养犬)8种具体的不文明行为 。 即“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人行横道、跨越道路隔离设施、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占用道路上的免费停车泊位、违法饲养犬只和携犬出户未采取安全措施”等行为 , 都设置了对应的法律责任 。

亮点二:强调政府的公共责任和义务

《条例》以“保障与监督” , 专章突出强调了行政管理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日常职责和义务 。 制定了诸如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接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和考评;以此来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