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宅基地上闲置的住宅,可以强制拆除了?( 二 )

我们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 关键还是要看取得宅基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条件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强调 , 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工作” , 而不是将没有办证的宅基地一棍子打死 。


 确权:宅基地上闲置的住宅,可以强制拆除了?

▲▲ 确权:宅基地上闲置的住宅 , 可以强制拆除了?▲▲

4

Q:“一户多宅”就是违法占地 , 真的么?

答:不能这样草率地进行违法认定 。 法律规定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 但在现实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 , 存在合法取得多块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既成事实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 要结合实际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 , 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 , 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 , 经本农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 , 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 , 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 , 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 , 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


 确权:宅基地上闲置的住宅,可以强制拆除了?

▲▲ 确权:宅基地上闲置的住宅 , 可以强制拆除了?▲▲

5

Q:宅基地上闲置住宅 , 可以强制拆除?

答:当然是不行的 。

我们的合法财产用与不用是我们的自由 , 我们的合法房屋住与不住难道我们自己不能说了算?到底政府部门能不能强制拆除我们闲置的房屋?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提到 , “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 , 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 , 鼓励农用腾退多余宅基地 。 ”这句话里用的是“鼓励”而不是“强制”!

宅基地关系到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 , 可一定要“擦亮眼睛”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