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康复大学"依规不能冠以"中国"字样

正在筹建中的康复大学是否能命名为“中国康复大学”?10月28日采访人员从教育部获悉 , 高校命名需依规进行 , 不得冠以“中国”字样 。

日前 , 教育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43号建议的答复 。 该建议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国康复大学建设、助力新时代中国康复事业发展新局面” , 并提出建议将“康复大学”命名为“中国康复大学” 。

对此 , 教育部答复 , 由于《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明确 , 高等学校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 , 因此康复大学命名须符合国家规定 。

2019年6月 , 教育部根据山东省、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来函申请 , 印发《教育部关于支持筹建康复大学的函》 , 明确支持以山东省为主体 , 筹建康复大学 。 “待条件成熟后 , 由山东省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 届时教育部将按照高等学校设置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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