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14岁初中生大喊“妈妈我爱你!”从14楼跳下,留遗书称语言暴力很伤人(13)

家属有权要求学校公开监控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义务教育法》第29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 ,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 , 因材施教 , 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 , 不得歧视学生 ,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

赵良善指出 , 依据上述规定 , 如果老师存在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行为等 , 则视为老师存在过错 , 如老师存在过错 , 老师作为学校的代表及一份子 , 出现有违师德行为 , 学校存在管理失责之过错 , 在这种情况下 , 学校、涉事老师就应承担与之过错相应的侵权责任 。 对此 , 家属有权要求学校公开监控 , 并寻求教育部门的帮助 , 还可以请求警方介入帮助公布监控视频 。 如经监控、证人证言等证实 , 学校老师确实存在体罚行为而导致学生自杀的 , 家属有权要求教育部门对老师予以惩处 , 并请求学校、涉事老师进行侵权损害赔偿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