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刘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最高获刑25年( 三 )

2006年 , 刘兆刚成立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 , 控制采矿所必需的炸药 , 刘氏兄弟及其他成员陆续加入 , 开始了长达十余年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 。

2007年 , 刘氏兄弟为争抢工程项目 ,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排挤、打压竞争对手 。 当年4月 , 被告人马士凤纠集百余人持械与他人斗殴 , 用铲车推倒企业院墙 , 此事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 。 至此 , 以刘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

之后 , 刘氏兄弟以强行兼并采石散户等方式 , 对当地采石行业形成全面非法控制 , 该组织进一步发展坐大 。 多年来 , 该组织为维护自身利益 , 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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