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有效期≠使用期,五类药剂开封后“保鲜期”很短!( 三 )
那么 , 哪些启封后的药品不宜长期保存呢?
1.口服糖浆
糖浆拆封后需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已经拆封的糖浆剂即使在有效期内 , 建议夏季一个月内使用 , 冬季三个月内使用 。 因为糖浆等液体类制剂易滋生细菌 , 性质也相对不够稳定 。 再次服用时应在光亮处观察溶液是否澄清 , 如果出现气泡、变色、结晶或有沉淀物 , 表明已经变质不能再服用 。
2.干混悬剂
口服混悬液加水配制后置于密闭容器中 , 在冰箱中冷藏保存 , 严禁冻存 。 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下 , 保存14天后应抛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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