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三无”产品摇身变“爆款”,网红食品缘何频“出事”?( 六 )

吴旭华认为 , 网红以广告形式带货的食品一旦出了问题 , 其本人和网络平台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 并且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 , 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 理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 ”吴旭华说 , “网络平台应当对广告主的商品进行审核 , 要求网红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推广销售商品;广告主也应通过合同对平台和网红的行为进行约束 , 保障商品的正常、合法销售;作为行政执法部门 , 应当随时高度关注目前网红带货现象 , 根据不同的带货方式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 , 不断适应网络技术和网络推广发展的需求 。 ”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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