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规范宅基地开发建设,农村改革迈向新起点

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 【迈向】规范宅基地开发建设 , 农村改革迈向新起点 。 新起点|开发建设|农村改革|迈向|规范 。

日前 ,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通知》要求 , 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 ,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面积不得超过本地规定的标准 。 《通知》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 , 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


 【迈向】规范宅基地开发建设,农村改革迈向新起点

▲▲ 【迈向】规范宅基地开发建设 , 农村改革迈向新起点▲▲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将于明年实施 , 这份《通知》可视作是对新《土地管理法》的一个政策规范 。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 而宅基地则是进城农民留在乡村的根 , 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 。 从数量上看 , 宅基地是农村建设用地的大头 , 占比七成 。 当下有近3亿的农民进城务工 , 说明农村的闲置住宅数量较大 , 当下不仅退出机制不健全 , 难以变现 , 而且这些住宅也无抵押权 。 如何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 , 盘活这部分闲置的土地资源 , 成为制定农村宅基地政策的一个目标 。

这次提出的“一户一宅” , 目的就是要降低农村住宅的空置率 , 建立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 但《通知》也特别强调 , 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 。 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 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 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

同时 , 《通知》也堵上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 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 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 城镇居民、工商资本只能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 , 最长期限20年 。

土地是一个国家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生产要素 , 制度的任何改变 , 都可能波及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领域 。 2014年底 , 中国就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改革在33个地域进行了试点 , 为《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寻找实践依据 , 把一些试点成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 。 从新《土地管理法》和《通知》看 , 中共高层还是希望稳健、审慎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 。


 【迈向】规范宅基地开发建设,农村改革迈向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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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的一个突破 , 就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改变了原先建设用地只能用国有土地的市场状况 。 不过有几个前提条件 , 就是必须符合规划、依法登记 , 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 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 。 同时 , 使用者还可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 。 新法删除了原《土地管理法》第43条 , 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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