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四川宜宾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 九 )

网络地图显示 , 水富县公安局和水富县人民法院相距约780米

后经水富县人民检察院查明: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期间 , 刘幕昭、李平在经营云南乌蒙山矿泉水有限公司过程中 , 因股权多次转让、股权登记、资金使用等事宜与其他股东发生纠纷 , 公司股东以刘幕昭、李平构成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为由 , 于2016年10月19日向水富县公安局报案 , 该局于2016年12月1日以刘幕昭、李平涉嫌职务侵占立案侦查 。

刘幕昭、李平被刑事拘留后 , 水富警方于2017年5月10日又以两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 。 5月14日 , 水富警方以刘幕昭、李平涉嫌职务侵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请检察院“批捕”;5月20日 ,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以刘幕昭、李平涉嫌职务侵占罪决定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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