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老赖”现象,国外是如何治理的?( 五 )

1997年 , 全斗焕因“谋划内乱罪”“受贿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及缴纳2205亿韩元罚金 。 1998年全斗焕因特赦获释 , 至今21年过去 , 他仅上缴1175亿韩元罚款 , 其余部分以“没钱”为由迟迟不补缴 。 但全斗焕并非真“穷” 。 2012年6月 , 全斗焕为给长孙女在韩国顶级酒店新罗酒店风光举办婚礼 , 3个小时花掉上亿韩元 。 紧接着他又花上亿元举办洋酒派对 。

由于全斗焕藏匿财产手段高明 , 罚金一直难以征缴到位 。 据了解 , 前述9.8亿韩元税款是2014年公开拍卖全斗焕家属财产时产生的转让所得税 , 因长期拖欠 , 全斗焕被首尔市税务部门连续三年列入“老赖”黑名单 。 在被“抄家”前 , 韩国国税厅刚公布2018年高额欠税者名单 , 多达5021人和2136家机构上榜 , 包括全斗焕 。

在韩国 , 惩治“老赖”主要有三种方式:公布名单“羞辱” , 进行税务调查 , 强制执法扣押财产等 。 因此 , “老赖”在韩国的日子并不好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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