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原局长井亦军涉嫌受贿案被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11月8日消息 , 日前 , 原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局长(厅局级副职)井亦军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井亦军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09年至2019年 , 被告人井亦军历任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副局长、政委 , 深圳市龙华新区党工委委员、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局长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局长等职务 。 期间 , 井亦军利用职务便利 , 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企业经济纠纷、治安管理、政府采购、违法建筑处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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