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67岁老妇生女”续:孩子已落户 老夫妻或因超生被罚( 三 )

在满足有些条件时可以超生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 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 ,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 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 , 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 , 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 , 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 , 另一方未生育 , 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 , 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