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 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偿( 二 )

历经公司内部股权纠纷、法院裁决执行、警方介入抓人、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 再到提出赔偿请求并将获得国家赔偿 , 几年时间里 , 刘幕昭和李平的命运就像坐了一趟“过山车” 。

今年9月11日 , 云南省水富市人民检察院作出〔2019〕第1号、第2号《刑事赔偿决定书》: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就羁押刘幕昭、李平56天的行为分别赔偿17692.64元 。 “人民检察院还了我们清白 。 ”李平告诉采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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