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 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偿( 四 )

当晚11点多 , 正在宜宾市南岸西区某小区家中准备休息的刘幕昭、李平听到敲门声 , 开门一看是辖区派出所民警 。 “民警告诉我们已被云南水富县公安局列为网逃人员 , 派出所接到匿名电话报警 。 ”李平回忆 , 23时40分左右 , 他们被带到金沙江大道派出所等候水富警方处置 。

四川宜宾翠屏区金沙江大道派出所当班出警民警余辉出具的《抓获说明》显示:2017年4月14日22时25分许 , 派出所值班室接匿名群众电话举报称 , 发现该派出所辖区某小区6栋2单元1楼3号房屋内有上网追逃人员刘幕昭和李平 。 余辉和值班同事胡伟立即赶到该房屋 , 发现房屋内确有刘幕昭、李平二人在家 。

民警将二人带至金沙江大道派出所作进一步核实 。 经查询公安网 , 刘幕昭、李平二人确实2017年4月13日被云南省水富县公安局列为上网追逃人员 。 水富警方办案民警通过金沙江大道派出所调取并打印、出示了水富县公安局“水公(经)拘字〔2007〕1号”《拘留证》 , 显示刘幕昭的在逃编号为:T5305310079992017040001 。 同年4月15日 , 刘幕昭、李平被云南水富县警方刑事拘留 , 分别羁押于水富县看守所和永善县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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