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湾区之声:香港高院某些法官不要助纣为虐

11月18日 ,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竟然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基本法 。 消息一经披露 , 香港社会大为震惊!人们不禁要问 , 香港高等法院某些法官的这一裁定 , 到底是想“止暴制乱” , 还是想纵暴添乱?

在当前黑色恐怖升级 , 香港市民人人自危的时刻 , 香港高等法院某些法官的这一助纣为虐的行为到底为了什么目的?

人们知道 , 此案源于香港特区有24名反对派议员申请复核《禁止蒙面规例》“违宪” 。 一些议员更是号称香港的政治架构是“三权分立”的 , 高等法院有权这么判 。 但只要懂得《基本法》基本知识的人一看就清楚 , 如此说法简直是信口雌黄 , 完全站不住脚 。

1997年7月1日 , 香港回归祖国 , 香港同胞从此享受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民主 , 但香港政治体制根本不是三权分立 , 而是中央政府直辖下的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 。 众所周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一起 , 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