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查”不凉,干部退休前后违纪都有哪些典型情形?( 四 )

错谋“钱途” , 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 。 2019年11月 , 退休3年多的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浩军 , 被公开通报违规兼职取酬 。 叶浩军 , 2016年9月提前退休;同年11月 , 未经组织审批 , 到原任职务管辖地和业务范围内的某民营房地产企业担任顾问 , 提供规划、建筑设计、城市更新等方面咨询服务 , 并与该企业下属的珠海某投资公司、珠海某建筑设计公司签订《顾问聘用协议》 , 规避组织监督 , 违规领取兼职报酬 , 直至2018年7月辞去顾问职务 。 2019年2月 , 叶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违纪款项被收缴 。 此外 , 2017年5月被开除党籍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 , 也存在“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 , 明令禁止领导干部在离职3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 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法律规定 , 切莫在退休后错谋“钱途” , 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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