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房贷利率下调?及时澄清误读,确保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二 )

针对以上三个方面 , 目前的货币政策做出了不少适应和调整 , 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 有效地服务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 但在此过程中 , 也仍存在着一些错误解读 。

11月20日 ,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1年期LPR为4.15% , 5年期以上LPR为4.80% 。 1年期LPR相比于上期的4.2%下降了 , 这是央行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 , 是为了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 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但有部分人将其解读为房贷利率下调 , 这是不正确的 。 需要明确的是 , 1年期LPR和房贷利率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 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 。 1年期LPR下调不等于降息 , 也不等于房贷利率下调 。 金融管理部门对这样的曲解应予以及时回应 , 防止人们产生错误的判断和错误的行为 。 只有这样 , 才能让货币政策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 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整体发展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乔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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