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三部门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涉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

11月15日 ,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分别发布公告 , 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同时还分别发布决定 , 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 。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 今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分别对现行新闻出版领域、版权领域和电影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 因有些规范性文件已有新规定 , 或者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 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在新闻出版领域废止35件规范性文件;国家版权局决定在版权领域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国家电影局决定在电影领域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三部门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涉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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