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着火,当然关你的事

  近日 , 渖阳一个小区的住宅楼着火 , 因为离楼梯最近的消防通道被车辆堵住 , 错失了最佳的救援期 , 仅仅6分钟 , 大火就从5楼蹿到了25楼 。 疑似堵路的车主面对质问 , 回呛道:“楼上着火 , 关我什麽事?”

  新闻里说 , 这名车主可能住在五楼以下 , 火灾不是由他引起的 , 火势蔓延也影响不到他 , 所以理所当然觉得与自己无关 。

  这实在是对消防安全的无知 。 《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 幸运的是 , 这次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 但由於火情没能在第一时间控制 , 火灾造成的损失还是扩大了 。 据最新消息 , 公安机关已介入 , 对占用消防通道车主进行调查 。 面对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 , 不知这名车主还能否自信满满地问出:“与我何干?”

  从公共生活角度看 , 这名车主也着实缺乏责任意识 。 一个现代公共人 , 对自己行为可能给别人、给公共空间带来的影响应有随时随地的责任意识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 人们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 , 对环境、安全、便捷、个人空间、隐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 但另一方面 , 一个人的行为 , 是不是对他人造成影响 , 对公共环境、公共安全造成影响 , 这种意识并未同时匹配 , 诸如任意停车、霸座、阻止高铁关门、往停机坪抛硬币、高空抛物等现象时有发生 。

  其实 , 不讲责任 , 权利也不过是无源之水 。 一个人的权利恰恰来自他人的责任与义务 , 反之 , 自己也应该为他人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 。 就居住环境来说 , 如今很多人都住在现代小区 , 住在高楼大厦中 , 可谓“一荣俱荣 , 一损俱损” 。 不要说一个人的车堵住消防通道 , 导致几十层住户受灾这种大的灾难 , 在日常生活中 , 楼上跺脚 , 楼下失眠 , 一户水管破裂 , 几家没水用的情况比比皆是 。

  权利与责任、义务是文明进步的“两条腿” , 唯有双腿并行 , 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

  邢帆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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