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四中全会精神40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 二 )

第二 ,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 必须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 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 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 , 共同构成建设法治中国的三根支柱 , 必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 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

第三 , 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 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坚持立法先行 ,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 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 , 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 。 加快建设包括宪法实施和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 , 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 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 , 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 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 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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