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长漾湖非法电鱼80斤 被判处罚6000元

江苏龙网:

  

江苏湖泊众多、水产品丰富 , 但在生态保护的大背景下 , 很多区域都是不能随意捕捞的 。 近日 , 苏州吴江的吴某、徐某因在国家级保护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 , 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这也是苏州首例在国家级保护区偷捕水产品被告上法院的案件 。

两人在长漾湖非法电鱼80斤 被判处罚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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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吴江震泽镇的吴某和徐某都喜欢垂钓 , 他们经常相约去当地的长漾湖里钓鱼 , 但常常钓不到鱼 , 于是两人就动起了歪念 , 准备电捕鱼 。 于是两人网购了推进器和电瓶 , 以及抄网 。

  据了解 , 2018年1月1日起 , 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试行禁捕 , 2019年开始全面实行禁捕 。 吴某、徐某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周围居民的注意 , 并报了警 ,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至现场 , 将刚上岸的两人抓了个正着 。 经警方清点 , 吴某、徐某共非法捕捞水产品41.9公斤 。 经吴江检察院指控 , 吴某、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被判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

两人在长漾湖非法电鱼80斤 被判处罚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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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四部副主任许雪卫:这是他们首次实施犯罪 , 如果以后再有非法捕捞的行为;就要判处自由刑 , 也就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周杨杨 胡超 吴江台/姚瑶 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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