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浙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归入入学就业档案

15年前 , 杭州一少年因轻罪入狱 , 出狱后 , 尽管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 但找工作却处处被拒 , 这成了他摆脱不掉的人生“污点” 。 “现实中 , 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 。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东林表示 , 针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被不当泄露 , 就业受限、融入社会困难这一问题 , 浙江省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 联合12家单位会签出台了修订后的《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 。

近日 , 浙江省检察院联合省委宣传部、共青团浙江省委等12家单位共同出台了《办法》 , 细化完善刑诉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 其中明确规定 , 对于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 , 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书面证明 , 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也不得将有关法律文书归入学生档案、劳动人事档案 。

据了解 ,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 是2012年刑诉法修改后增设的制度 , 目的在于帮助曾经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 2014年 , 浙江率先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 出台《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 。 据统计 , 自2016年以来 ,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及时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 让145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考上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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