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武汉修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删除了这一条( 二 )

实际上 , 今年4月30日起 , 我市不动产、房管窗口在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网受理、一窗办结”联办收取资料时 , 已不再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 进一步简化了市民在房产交易、办证过程中的流程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新修订的《办法》 , 仍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

去年7月1日 , 我市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从审核制改为备案制 , 办理时间从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 电梯故障等8种情形可开辟使用维修资金的绿色通道 , 最快当天就可以动用住宅维修资金应急 , 有效地提高了广大业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效率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