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师减负20条”出台,杜绝向教师摊派无关事务( 六 )

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上 , 《意见》指出 , 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 ,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 , 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 , 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 , 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

《意见》还提出 , 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 避免硬性安排 , 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 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 , 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 , 能取消的取消 , 能合并的合并 , 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 , 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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