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建立台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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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建立台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合作机制

本文标题:张家港建立台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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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台资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促进台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12月12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与市台办签订《张家港市台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工作合作机制》。

合作机制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台资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到环境保护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防范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指导台资企业制定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各类污染物防治法律、法规,督促台资企业加强各类污染物质的产生、收集、处置、排放过程中的管理,帮助台资企业研究并制定污染防治计划,有效提升企业减排能力。指导督促台资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教育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80.90宣讲团”作用,定期组织生态环境普法及政策宣讲“进台企”活动,提高台资企业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合作机制将支持建立台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平台,平台由市台协与市环境保护服务行业(如环科学会、环保志愿者协会等)共同搭建,为台资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教育培训、防污减排技术服务等涉及台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服务,提高台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水平,鼓励引导台资企业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服务。

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和市台办建立定期联络机制、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精准为台资企业提供政务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的同时,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与市台办将大力支持市台协与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机构共同建立台资企业环境保护服务平台,把优质的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建成一个完善的服务网络。

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局长沙立平表示:“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服务台资企业的力度,推动台资企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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