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环卫工给无证狗三鞠躬,调解的民警没水平

周蓬安:逼环卫工给无证狗三鞠躬 , 调解的民警没水平 在处理“涉犬”纠纷方面 , 我们的执法水平、司法水平会不时地展现在民众眼前 , 有些案件处理得不错 , 而有些案件的处理却令人大跌眼镜 。 笔者长期关注城市“狗患”问题 , 因此写下了大量相关文章 , 如《受辱司机赔狗主人800 , 警察胡作为》《打死咬人狗被刑拘案 , 警察严重失职》《索酬不成摔狗案 , 警方不能“和稀泥”》《“昆明拦狗”违法 , 警方不能视而不见》《鄙视“狗闹”!鄙视现场警察!》《女子被狗撕下半张脸 , 警方咋没刑法意识?》以及《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犬主 , 广州公安做得好》《“为什么不牵好自家狗”?警察问得好》《罪名得当 , 为祁阳刑拘狗主人点赞!》等文 。

逼环卫工给无证狗三鞠躬,调解的民警没水平

12月24日 , 大江网《遛狗不拴绳致路人受惊摔伤残 狗主人被判赔9.1万元》一文报道 , 李某的家人在秋收广场遛狗时没有牵绳 , 不料有一名行人被这条狗惊吓后摔倒 , 并导致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 , 住院治疗后还留下了十级伤残 。 受害方向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 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万多元 。 经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 被告向原告支付9.1万元 , 包括医药费和诉讼费等 。 应该说 , 法院这样的处理方式虽不够完美 , 但确实还能说得过去 。 因为受害人要求犬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万元 , 真的不算多 。 造成十级伤残 , 是18万元能补偿得了的吗?而且“狗奴”们为狗的鲁莽买单 , 似乎也心甘情愿 。 但或许“犬主”家经济条件也很一般 , 而受害人比较好说话 , 法官因此做了个“和事佬” 。 而在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南京 , 警察处理的一件“涉犬”案件却是大失水准 。 23日江苏新闻《环卫工被狗拌了一下 狗主人:给我的狗三鞠躬道歉》一文报道 , 环卫工人王师傅从厕所出来 , 一不小心被一只没有拴狗绳的小狗绊了一下 。 小狗叫唤了起来 , 让人没想到的是 , 狗主人卢女士竟然要王师傅给狗三鞠躬道歉 , “你没踢的话 , 我的狗为什么会叫?三鞠躬 , 三个对不起 。 ”双方僵持不下 , 民警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调解 , 但狗主人依然坚持 , 王师傅必须按照自己的要求道歉 。 所话说“狗眼看人低” , 如今又出现一个“狗主人看人低”了 。 阅读这篇文章至此 , 应该所有人都相当愤怒了 , 这明显是在欺负处于弱势的环卫工人 , 可我们执法的人民警察却不知道愤怒 , 真是好性格啊 。 让一个大活人给一条活狗“三鞠躬 , 三个对不起” , 这明显是侮辱人格 , 是违法行为 , 警察理应当场坚决制止;若犬主坚持 , 则可使用那万能的“寻衅滋事”拘留她 。 还将他们带入派出所调解 , 这简直让人“笑掉大牙”了 。 这样的是非观 , 这样的“和稀泥”能力 , 恐怕也是造成“警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 , 最终 , 在民警的调解下 , 王师傅口头向卢女士道了歉 。 这简直就是“颠倒黑白”的处理方式 。 要知道 , 按照《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要求 , 外出遛狗时是必须给狗拴狗绳 。 这条没有拴狗绳的狗在失去犬主控制下 , 肯定是乱窜 , 那么 , 应该是这位环卫工人被这条没有拴狗绳的小狗绊了 , 道歉的理所当然是犬主啊 , 警察为何支持犬主“倒打一耙” , 难道也是因为环卫工人好欺负? 笔者前天晚上看到该新闻 , 通过微博对该警察提出了批评 , 并艾特了南京市公安局官微:明显欺负弱势一方啊 。 这名警察执法能力太差了 , 根本就没有是非感 。 一开始就该痛斥犬主遛狗不拴狗绳的行为 , 让狗主人给环卫工赔礼道歉啊 。 怎么能倒着来呢?(@平安南京) 更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 (@平安南京)没有就此进行解释 , 而次日包括新浪网等多家网站却以《女子让环卫工给狗三鞠躬道歉?民警巧妙回怼》为题 , 十分正面地赞扬了该警察的处理方式 , 并引用(@荔枝新闻)微博内容称:近日 , 南京环卫工王师傅报警称 , 自己被一只小狗绊了下竟被狗主人要求给狗三鞠躬 。 狗主人卢女士:我的狗只是不会说话 , 不然比人还聪明呢 。 民警发现 , 卢女士没有办理养犬登记 , 也没有给狗栓绳 , 责令她7日内办证 , 并处20元罚款处罚 。 以上新闻的表述本身虽然没有多大问题 , 但明显是故意隐瞒了警察调解 , 让环卫工人道歉的内容 。 这样就将原本警察处置不当的案件 , 美化成当事警察机智处理的正面报道 , 这些媒体真是“巧舌如簧”啊 。 也不知道是小编“标题党”所致 , 还是因为接上峰指示不得不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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