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被砸死女生系“失独再生女”

心碎!坠楼者砸死的女生是失独家庭再生女 , 原本一家人约好了… 12月24日 , 重庆一男子跳楼砸死2名花季少女 ,

重庆:被砸死女生系“失独再生女”

令公众唏嘘不已 。 今天更令人悲痛的消息传来 其中一名女生是失独家庭再生女… 在这起事件中意外身亡的两名女路人 , 分别是张某、霍某 , 张某今年17岁 , 系綦江中学高三学生 , 霍某今年15岁 , 系三江中学的学生 。 两人正参加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的艺术专业考试 。 张某的表姨告诉新京报 , 17岁的张某是家中失独后再生的孩子 。 家里第一个孩子十几岁时也是在重庆离世 , 当时张某的妈妈30多岁 , 很快要了第二个孩子 , 也就是张某 。 现在母亲都五十岁了 , 第二个孩子又走了…… 张某表姨说 , 孩子挺乖的 , 学习成绩挺好 , 不怎么让大人操心 , 本来计划毕业后明年去俄罗斯念大学 , 读播音主持专业 。 原本张某12月25日就要回家 , 说她想吃鱼了 , 家人约好了一起去钓鱼 , 不料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 “看遗体的时候 , 孩子的爸爸都是被背着去看的 。 ” 面对这一悲剧 网友也是心痛不已 无法想象孩子的父母 要承受怎样的心理伤痛 警方已查明男子是跳楼自杀 , 那么 , 坠楼砸死人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 男子自杀坠楼涉过失致人死亡罪 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律师余超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 , 李某自杀坠楼 ,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 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由于李某已死亡 , 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余超指出 , 但在民事上 , 在其遗产范围内应当对被砸死的两名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余超表示 ,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造成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此外 , 余超指出 ,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相关案例】 男子跳楼自杀砸死祖孙俩 法院判赔150余万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一小区发生一起跳楼致多人死亡的悲剧 , 年仅20多岁的小伙侯某(化名)跳楼后砸中了正在楼下带孙子散步的张容(化名)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化名) 。 除了当场死亡的侯某和小陈外 , 张容送医院抢救6天后 , 也因治疗无效而死亡 。 事件发生后 , 张容家人将侯某父母及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 最后 , 侯某父母赔偿张家150余万元 。 男子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跳楼砸死路人 获刑三年六个月 2013年9月26日 , 汕头一名男子谢某在陈店镇沟湖村某公寓楼吸食毒品后 , 产生幻觉 , 以为有人要抓捕他 , 于是逃至附近一楼房六楼的天台处藏匿 。 随后从天台跳下 , 谢某坠落后 , 砸中骑自行车路过楼下的陈某 , 导致陈某抢救无效死亡 。 潮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 谢某因吸食毒品怀疑有人要抓捕他而从楼房顶跳下 , 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 , 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 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 , 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鉴于谢某自愿认罪 , 以及案后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70000元 , 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 , 酌情对被告人谢某予以从轻处罚 , 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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