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内蒙古兴安盟原副盟长步进来受贿超千万 获刑15年

被告人@内蒙古兴安盟原副盟长步进来受贿超千万 获刑15年。图为宣判现场 。  梁雁婷 摄

中新网巴彦淖尔12月27日电 (采访人员 张林虎)采访人员2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该院对兴安盟原副盟长步进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宣判 , 步进来被判有期徒刑15年 。

被告人@内蒙古兴安盟原副盟长步进来受贿超千万 获刑15年。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步进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共计1386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步进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滥用职权 , 给国家造成1262万余元的重大损失 , 情节特别严重 。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步进来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 应数罪并罚 , 且被告人步进来有索贿情节 , 依法予以惩处 。

最终 , 法院对被告人步进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 对其涉案财物及其违法所得 , 依法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 (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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