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再次审理宣判孙小果死刑的法律思路

云南高院再次审理宣判孙小果死刑的法律思路2019.12.27 20:20甘雨 本文 , 仍然是政治逻辑学专题...... 一、孙小果是谁? 1.孙小果是谁?他是谁的儿子?他的继父是谁?他的母亲是谁?已经有答案 2.他的继父、他的亲母 , 想方设法为孙小果开脱罪恶及逃避处罚 , 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 3.他的亲父是谁?他的亲父是否曾经过问孙小果案、是否曾经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 , 网民知道得不多 。 但是 , 孙小果亲父的作为虽然显得模模糊糊 , 但是 , 不影响法院再次审理宣判孙小果死刑 。 二、孙小果是否犯有死罪? 1.孙小果是谁?是黑社会的头目 , 是犯有多个罪行的要犯 。 黑社会犯罪是有组织的犯罪 , 是严打的对象 。 2.有罪必罚 , 孙小果是否犯有死罪 , 当然有!而且 , 除了有死罪 , 更有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 。 换言之 , 针对他的死罪 , 足以判处死刑 , 而他所犯的其他许多罪行 , 虽然有判决有期徒刑 , 而实际上不能执行(死刑之后 , 他灰飞烟灭了 , 逃脱了坐牢) 三、法院历次的判决 法院对孙小果有如下判决: 1995年12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9年3月二审判决 2007年9月原再审判决 2019年11月8日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2019年12月23日再审宣判 , 维持1998年2月的死刑判决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四、法理 1.法院的判决及裁决 , 得执行 2.法院的、正确的判决 , 如果没有执行 , 得继续执行 3.法院的、错误的判决 , 得纠正 五、判处孙小果死刑的依据 2019年12月23日再审宣判 , 审判思路、法律依据、法理逻辑是: 维持既往恰当的判决、撤销既往错误的判决 1995年12月 , 定罪量刑恰当 , 依法维持 但是 , 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 , 得继续 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 , 定罪量刑恰当 , 依法维持 1999年3月二审判决 , 定罪量刑确有错误 , 依法予以撤销 2007年9月原再审判决 , 定罪量刑确有错误 , 依法予以撤销 2019年11月8日判决 , 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定罪量刑恰当 , 依法维持 于是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六、法院历次认定的罪名、判处的刑罚 大家看看下面的新闻 , 细致看 , 就清楚了 http://www.xinhuanet.com//mrdx/2019-12/24/c_138654494.htm 云南高院宣判孙小果再审案:决定执行死刑 2019年12月24日 14:22:56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5版 据新华社昆明12月23日电2019年12月23日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 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 , 依法予以撤销 , 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 , 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 , 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查明 , 孙小果因1994年犯强奸罪 , 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上诉后被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案件办理期间 , 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 , 致使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 , 长期逍遥法外 。 在未收监执行期间 , 孙小果于1997年4月至6月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 , 其中一名为幼女(未遂) , 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 且在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和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等特别严重情节 , 同时还具有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当众强奸、强奸未成年人、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强奸罪再犯等多个法定或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 1997年11月7日 , 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 , 对二人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 , 致一名被害人重伤 , 犯罪手段极其凶残 , 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 。 1997年7月13日、10月22日 , 孙小果伙同他人肆意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他人致三名被害人受伤 , 破坏社会秩序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为 , 孙小果无视国家法律 , 多次实施犯罪 , 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 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社会危害性极大 , 主观恶性极深 , 人身危险性极大 , 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 该案原再审及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本次再审依法予以纠正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1994年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依法应予维持 。 本次再审期间 ,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小果于2013至2018年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 。 该判决已经生效 , 所判处的刑罚应与本次再审确定的刑罚合并执行 , 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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