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 终结辣条标准“南北之争”( 二 )

第七十条规定 ,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 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 , 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 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

第七十一条规定 ,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 , 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 , 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 , 容易辨识 。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 , 不得上市销售 。

卫生问题饱受争议

期待新规规范正名

据了解 , 《公告》还从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设施条件管理、加强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等方面对辣条类食品的生产进行了规定 。

辣条类食品一直饱受争议 , 有人对此类食品喜爱有加 , 也有人认为其不卫生、不健康 。

“辣条原本属于豆制品 , 后来为了节省成本成了方便面制品 , 甚至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 沦为不守规矩的垃圾食品 。 现在的规定有利于鼓励生产企业注重消费者健康 , 在配方工艺上进行改良 , 同时教育了消费者 , 尤其是少年儿童 , 少吃或不吃高油高盐多添加剂的辣条 。 ”朱毅建议 , 未来如果出台辣条标准 , 希望能够高标准严要求 , 帮助辣条摆脱垃圾食品的身份 。

「辣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 终结辣条标准“南北之争”。“该规定对辣条的生产全流程进行了规范 , 对于辣条企业生产出更多健康食品会起到促进作用 , 也能改变消费者的认知 , 总体上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 ”郑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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