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陈岚:尊重法院判决向杨美芹女士道歉

作家陈岚:尊重法院判决向杨美芹女士道歉。

作家陈岚:尊重法院判决向杨美芹女士道歉

12月27日晚10时许 , 作家陈岚通过微博发表对小凤雅事件的道歉声明 。 @作家陈岚 图 该微博称 , 本道歉信已经过法院审核 。 此前 , 12月2日下午 , 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起诉微博大V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人员在宣判现场获悉 , 法院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 , 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