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 证券法修订草案获表决通过,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 二 )

从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以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先后经过四次修订 , 于12月28日上午 ,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以167票赞成 , 一票弃权表决通过 。 此次通过的证券法修订草案 , 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规定证券发行制度 , 不再规定核准制;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 , 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强化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 。 按照注册制“以信息坡露为核心”的要求 , 增加规定:发行人报选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 , 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 , 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等 。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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