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保障在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 )

这位负责人介绍 , 意见有两大亮点 , 一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 , 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 二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 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

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 一些校外供餐单位、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食堂 , 容易放松食品安全管理 。 “在监管执法中 , 发现了因为主体责任不落实 , 疏于食品安全管理而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问题 。 ”这位负责人说 , 为有效有力防范此类安全风险 , 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 。

为推动中小学生、幼儿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 通过正餐摄入营养所需 , 防止片面依赖零食 , 意见要求 , 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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