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50%

「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50%。  本报讯(采访人员赵晓华)采访人员昨天从石家庄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 , 石家庄市正式启动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相关工作 。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不含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慢性病认定人员) , 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 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 , 不设起付线 。

  据悉 ,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 , 保障范围从住院向门诊延伸 , 就医范围逐步扩大 , 待遇享受更加便捷 , 参保居民患特殊病、慢性病能够通过医疗保障门诊报销政策获得相应保障 。 但与此同时 , 因病情较轻达不到特殊病、慢性病认定标准、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一些慢性病患者 , 不能享受到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 负担相对较重 。

  因此 ,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针对部分“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 , 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 明确保障范围和内容 , 保障对象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不含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慢性病认定人员) 。 以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基础 , 择优选取价格适中的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 , 通过集中招标采购 , 确定中选药品 。

「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50%。  以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为依托(不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 , 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 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 , 不设起付线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高血压为每人每年225元 , 糖尿病为每人每年375元 。 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 , 分别享受相应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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